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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各项财务制度 服务好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2-10-29 09:19:36


                                                   ——博爱县法院杨小芸先进事迹材料

   杨小芸,女,现年33岁,本科学历,现任博爱县人民法院财务室会计。

   近年来,杨小芸同志在博爱法院财务室工作期间,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上开展各项财务工作,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和制度加强财务纪律,全力服务好审判工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进行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 加强政治学习,严格要求自己。

   杨小芸在财务室工作中,主动要求进步,能够严格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和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己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坚持把学习和积累作为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的基本途径,坚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用与自身结合起来,认真做好重点学习笔记,撰写相关心得体会,做到个人和组织相一致,理论与业务相结合。杨小芸作为女同志,天生具有热心,富有亲和力。在做好基本财务工作的同时,还负责诉讼费、执行款的管理,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业务装备保障等后勤工作,这些看似平凡的琐事涉及到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她总是能够耐心细致地为干警提供好服务,解除后顾之忧。同时,法院工作关系千家万户,涉及群众的根本利益,对待普通群众,她能够热心的接待,认真的为他们提供帮助,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积极树立法院干警“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 作好本职工作,严格财务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杨小芸同志积极结合本县财政及本院实际情况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始终把院办公、办案的正常经费保障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财务相关制度和开支标准,经常了解各部门的经费需要情况和使用情况。实行财务“一支笔”、报账员制度,对各种报销的单据严格审查,坚决杜绝违规及不正当发票。在此同时,她坚决履行财务职责,保证资金的正常使用及维护。

   在近年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检查和公务车辆检查活动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成立专项小组并进行了公示。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按时编制、报送各种财务报表。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积极参加统计报表业务培训,对政法经费保障的财政政策有充分理解,能够熟练运用政法经费保障统计年报软件,按时上报各年度政法经费保障情况统计报表,保障报表填报质量。《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诉讼费季度报表》、《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等都及时上报,并保证数据真实、正确。按时完成了各年度政法经费保障统计年报和业务装备年度实施计划的编报工作;配合市审计局完成院长离任审计工作和省财政厅的专项资金检查工作;购买大量业务装备,保证法院正常业务需求,为法院的法院三级联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 服务好审判工作,维护干警的切身利益。

   服务好审判工作和维护做好干警的切身利益是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杨小芸同志认真做好全院干警工资津贴发放和各项个人基本保险的参保工作。在干警工资级津贴发生变动时及时和相关部门做核对工作,按时审批、及时发放。积极做好法官津贴、法警津贴、岗位津贴等都全额兑付。全力做好院新增干警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及时参保,不损坏大家的个人利益。

   在诉讼费和执行款管理管理工作中,杨小芸同志严格按照《诉讼费缴纳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诉讼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建立诉讼费备查账,所收诉讼费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及时做到收支分离,无截流、挪用、乱收费等情况;执行款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付;业务庭和财务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财务工作是一项复杂和细致的工作,杨小芸同志严格要求自己,踏踏实实做事,努力学习行业新知识、新业务,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和财务分析以供领导决策,受到领导和干警们的一致好评,为法院一切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及时完整的财务保障。

                           博爱县人民法院

文章出处:博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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