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简易民商事速裁案件收案范围
的规定》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现将《关于简易民商事速裁案件收案范围的规定》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博爱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24日
关于简易民商事速裁案件收案范围的规定
为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使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依法快速审理,我院结合审判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速裁案件的收案范围
1.小额诉讼案件;
2.100万以内的民间借贷案件;
3.500万以内的金融借款案件;
4.欠款数额明确的银行卡纠纷案件;
5.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抚育费、扶养费纠纷;
6.责任明确,原告主张的损失数额确定的有鉴定意见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其他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二、不宜速裁的情形
采用速裁方式审理案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将案件转为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1.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致案情复杂;
2.被告提出反诉;
3.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
4.追加当事人导致送达困难的;
5.当事人申请鉴定、评估的;
6.需要公告送达;
7.需要中止审理的;
8.其他不适宜速裁程序的。
博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