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速裁团队建设规范》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现将《速裁团队建设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博爱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4日
博爱县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速裁团队建设规范》的通知
为完善简案速裁、审判配套机制,提升速裁团队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整合调解、审判资源,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民事速裁团队,在刑庭、行政庭分别设立刑事速裁、行政速团队并在内网中进行速栽法官标识,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第二条
抽调审判、调解经验丰富的办案法官,注重老中青搭配,配备团队人员。落实简案类案集中办理快速审理,实行闭环式管理、科学考核,激发团队工作积极性促使大量简案及时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
第三条
速栽团队应牢固树立简案快审和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意识,大力优化和规范简化审理机制。从功能定位、适用条件、审理方式、判文书上精准把握简案标准,采取简便方式起诉受理、简便方式传唤、简化庭前会议、简化庭审方式简化裁判文书具体执行快审措施。加强审判管理,严格审限延长审批权限,每月通报简案审理状况,不断提升审判效率。
第四条
立案阶段实行系统识加人工识别的方法,由程序分流员科学标识简案。实现立案、调解、速裁、审判等环节无缝接,案件办理快慢分道。
第五条 速裁法官应当履行以下审判职责:
1.指导法官助理做好庭前准备及其他审判辅助工作
2.依法办理当事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等事项
3.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查意见,依法调取必要证据
4.制作并签署裁判文书
5.负责速栽团队的组织、管理
6.负责完成各项审判任务;
7.依法行使其他审判权力;
8.指导执行员的执行工作
9.指导调解员的调解工作,并对调解结果进行合法性审
第六条 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诉讼材料,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
2.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3.受法官委托或协助法官依法办理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
4.受法官指派,协调司法技术辅助部门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工作
5.受法官委托或协助法官依法调取必要证据;
6.根据法官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7.在法官指导下草拟审理报告、裁判文书;
8.落实网上办案、司法公开、电子卷宗、庭审直播、文书上网、上诉案件移转、案卷归档等工作要求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第七条 书记员在法官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按照要求及时上传案件材料,具体落实司法公开各项工作要求;
5.校对、送达法律文书;
6.整理、装订案卷材料
7.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第八条 院庭长依法依规履行下列审判监督管理职责
1.配置司法资源,包括速裁团队组建模式及其职责分工
2.部署综合工作,包括速工作的安排部署、审判、调研任务的分配、调整
3.审批程序性事项,包括法律授权的程序性事项审批、依照规定调整分案、变更审判组织成员的审批等;
4.监管审判质效,根据职责权限,对审判流程进行检查监督,对案件质效检査、分析、评估,分析审判、执行运行态势纠正不当行为,督促案件进度,安排整改措施,对案件质量问题集中研判等。根据督査办下发的问题清单,组织进行专题研究,对比找差,制定方案,监督落实。
5.进行业务指导,通过审理案件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
6.检查监督纪律作风,通过接待群众来访、处理举报投诉、日常监督管理,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跟踪落实改进效果。
第九条 我院其他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按本办法执行。第十条本办法由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博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