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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博爱法院凌晨开展“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23-07-12 09:35:33


  为全面落实省市法院“豫剑执行”工作要求,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7月7日凌晨5点,博爱县人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党组书记、院长谷同飞带队执行。在办公楼前,48名执行干警斗志昂扬,4个执行小组分乘9辆警车迅速奔赴各执行现场开展执行。

  “有人在家吗?”经过多次敲门,谷同飞带队的执行小组6点多来到柏山镇某村,对一起仅有1800元的小标的借款纠纷案件进行执行。被执行人刘某是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之前在微信上借熟人1800元不还,被告上法庭,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刘某归还借款。判决生效后,法院多次通知刘某履行法律义务,刘某光答应就是不还钱,也不到法院说明情况。门打开后,一个中年男子问法院来家里干什么,执行干警告诉其在执行刘某借款案件。经过交谈,中年男子是刘某的父亲,称儿子借别人的钱自己不知道。 

  被执行人刘某的父亲对法院执行干警来家里执行不甚理解,说:“如果知道他欠人家钱,还这么少,我早去法院把钱还了,还用得着来这么多人来村子里执行”。谷同飞和执行干警一道对刘某的父亲摆事实讲道理,其孩子不在家,法院执行案件就是先找人。执行干警劝刘某的父亲把孩子借的钱先还了,问题就解决了,不要因为这点钱不还,被法院采取限高、纳入失信等措施,会影响孩子出行、征信等。经过十多分钟的交流沟通,刘某的父亲现场将执行款转给办案干警,案件彻底结束。

  另一组执行干警来到孝敬镇某村,进入被执行人张某家里,见到准备去地干活的张某,对其说明了来意。张某两年前为他人贷款担保40000元,由于贷款人没有偿还贷款,银行将贷款人及担保人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后贷款仍然没有偿还,后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张某对法院执行干警到其家里执行非常客气,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执行干警在同张某进行沟通期间,提醒张某如果自己是失信人员,会影响其个人征信及出行等,甚至有可能会影响孩子上学和就业,刚好张某的孩子今年参加高考,成绩还不错,害怕因为自己失信耽误孩子的前程,张某和家人沟通后,承诺今天一定将钱还给银行。有了张某的表态,执行干警离开其家里,继续开展其他执行。上午11时许,贷款人王某和张某共同来到法院,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执行费等共计52000元全部清偿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中午时分,谷同飞来到执行局临时羁押室,对被拘传的几名被执行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劝谈,敦促被执行人想方设法履行法律义务,尽快将拖欠他人的借款、医疗费等支付到位,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
   为确保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取得实效,在行动之前执行干警认真梳理出一批小标的案件,有针对性地做好此次集中执行。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入户调查19户,拘传9人,拘留5人,执结案件2起,执行和解1起,执行到位金额11.8万元,取得良好执行效果。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监督员、执行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责任编辑:博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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