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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检察院:在观摩中学习 在交流中提高

发布时间:2024-10-26 11:12:20


  为进一步加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的工作作风,10月25日,在博爱县人民法院一号刑事审判法庭,随着法槌声敲响,由博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崔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开庭审理,博爱县检察院、中站区检察院组织50余名干警参加观摩。

   整个庭审过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进行,法庭严肃庄重。从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层次分明,语言规范,过程严谨。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对其犯罪构成进行了严密的逻辑论证,庭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有力促进了法院、检察机关“依法、文明、规范”执法。
   博爱法院通过此次观摩庭审活动,达到了和检察机关“在观摩中学习 在交流中提高”的目的。下一步,博爱法院将以更丰富的形式开展法庭庭审观摩活动,不断提高司法工作的阳光度、公开度、透明度,强化法院干警在司法审判中的案件办理、驾驭庭审等实战能力,努力实现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为博爱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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