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国家宪法日】声声誓言 照映初心:博爱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暨系列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12-04 18:09:48
为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使命感、责任感,激励和教育全体干警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博爱县人民法院开展一系列宪法宣传活动。
向宪法宣誓
12月4日,博爱县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党组成员、副院长成玮领誓,全体干警参加宣誓。
宣誓仪式上,全体干警列队面向国旗,在成玮领誓下,高举右拳,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铮铮誓言,铭宪于心。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永驻心中,让法治成为信仰,努力做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无愧于时代的人民好法官。

送法进校园
12月4日,博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华小学“法治副校长”闫琳琳来到新华小学,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闫琳琳详细讲解了宪法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鼓励引导大家遵纪守法,好好学习。活动中,闫琳琳用法律知识与身边事例相结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向学生们讲解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及反诈骗的相关小常识。通过面对面宣传讲解、悉心解答学生疑问,详细介绍犯罪分子诈骗的惯用手段、作案方式及识别防范的技巧,提醒学生谨慎对待陌生电话或短信,不要随便点击链接,切莫泄露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最后告诫同学们要知法、懂法、守法,教育同学们要加强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并做到远离网络犯罪,健康成长。
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的法律宣传活动受益匪浅,这样以新颖的普法教育形式,让同学们真正做到 “学法、用法、守法”,宣传法治,维护法律。

普法在公园
12月4日,博爱法院组织干警在人民公园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设置法律咨询台等形式向群众讲解宪法内容,宣传宪法、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并向群众宣传宪法以及解答群众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通过此次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不仅提升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同时也激发了大家学习法律的积极性,更增强了所有人学法、护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当天的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18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5人次,受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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