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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法院零距离调审涉少数民族纠纷促团结

  发布时间:2013-07-10 08:55:33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和团结涉少数民族纠纷过程中,全体法官从维护民族和睦相处、同舟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愿望为出发点,进村入户,面对面、零距离地全力做好审判调解工作,受到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致好评。

    博爱县是回汉两族混居的地方,在该县的西关村、大辛庄村、狄林村、二仙庙村等居住着3万余名回族群众。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回汉两族的经济交往不断增加,一些纠纷也曾上升趋势,为此,该法院积极加强组织协调县、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参加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及时通报法院审理的涉及回汉两族各类纠纷的发生和解决的情况,取得共识。为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案发地,该法院在全县少数民族村和20个周边汉族村都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治安主任,以及在群众中德高望重的村民、退休干部、阿訇、社首等参加的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将涉及回汉两族纠纷的案件首先交给调解小组调解。为使少数民族纠纷在源头彻底解决,法院的三个基层中心法庭和民事审判部门都建立了联系阿訇制度,及时将一些纠纷调解的方式、方法和他们进行交换和沟通,取得一致共识后进行调解,将纠纷进行彻底解决。在此同时,辖区法官利用开庭调解纠纷的机会,同少数民族干部和村民交朋友,谈思想,及时了解一些纠纷发生的原因,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民族团结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穆斯林同胞与各族群众和睦相处,互敬互爱。

    近年来,博爱县法院审理涉及回汉两族纠纷的案件达260余起,其中,有230余起纠纷顺利调解,较好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稳定,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文章出处:博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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