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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小舅子联手骗贷,到期不还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14-08-14 08:10:49


    一些人总想方设法编造各种慌言到银行贷款,钱到手后想干什么干什么,到期后银行要钱,没有!河南省博爱县两个农民,一个是姐夫,一个是妻弟,俩人采用虚报贷款用途,联手骗取当地一家信用社贷款40万元,逾期不还,构成骗取贷款罪,案发后虽将款项归还,仍被博爱县人民法院判处4000元和3000元的罚金。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12年6月29日,家住农村40多岁的刘某因经营资金紧张,与其姐夫范某预谋后,范某以虚构购买煤炭用途为名,向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柏山信用社申请贷款40万元,该款贷出后,范某并未按照实际贷款用途用于购买煤炭,而是将此款交由刘某用于经营,致使该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随后,范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博爱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期间,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归还信用社本息404997.2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范某、刘某以欺骗手段取得信用社贷款40万元,到期未归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均已构成骗取贷款罪。检察机关指控范某、刘某犯骗取贷款罪成立。案发后,刘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案件审理期间,范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博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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