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讯 博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婚姻案件过程中,从家庭、社会、亲情等方面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类法制宣传,有的放矢的进行婚姻家庭类普法教育,同有关方面紧密联系,调到一切社会资源参与调解,促进家庭稳定,构建社会和谐。
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促使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恋爱观。通过思想道德教育,使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恋爱观,正确对待自己终身大事,并且能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同承担起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
二是倡导外出打工的婚姻当事人,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闲暇时经常与家庭保持联系,双方相互增进了解,发展感情,增强家庭观念,共同规划家庭的长远发展蓝图,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做出不懈努力。
三是通过各种渠道,提高群众的生产生活技能,使广大群众尽快走上富裕道路,为增进夫妻感情,改善家庭氛围,造就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是根据基层民调组织、基层民调人员的现状,提出司法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基层民调组织,并落实基层民调人员应有的待遇。同时,加强对基层民调组织、基层民调人员的业务指导,加快知识更新,增强他们调解民事纠纷的责任心,提高他们调解工作的业务能力,从而达到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的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博爱县法院在审理的210起涉婚案件中,有182起顺利调解,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调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