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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发布时间:2014-09-30 08:58:01


    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宣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积极培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会议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神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对于在全社会形成广泛的价值认同、文化认同,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按照中宣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经验交流会要求,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其在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公民层面的具体要求,准确把握其对法院工作和法院干警的实践要求,切实在学深、学透上狠下功夫,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认真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研究,大力加强司法良知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干警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司法能力,培养良好作风,积极投身人民司法事业,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要求,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发挥着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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