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故意伤害案件逐年增加,呈上升趋势。就我院审理的故意伤害案件来看,2004年审结29件,占全年审结案件的19%。2005年审结42件,占全年审结案件的21%。2006年审结42件,占全年审结案件的20%。2007年审结故意伤害案件40件,占全年审结案件的22%。2008年上半年已审结28件,占半年审结案件的23%。为了有效地防止故意伤害案件发生,笔者结合近几年发生在我县的故意伤害犯罪案件谈一下故意伤害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引起故意伤害犯罪的因素
从已审结的故意伤害犯罪案件来看,引起故意伤害犯罪的因素较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邻里纠纷
在农村和城镇,一些邻里之间不和,因一些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和纠纷时,不能理智的去处理,说话带火药味,非要战下对方,结果双方互不服气,相互厮打,轻则拳脚相加,重则棍棒或者持械伤人。如毕海生故意伤害案。毕海生的妻子与邻居付某(女)因下水道排水问题发生争吵。毕海生得知后,即回家与付某厮打。厮打中,毕海生将付某摔倒在地,致付某右桡骨小头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毕海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二)哥们义气
一些青少年受影视的影响,哥们利益高于一切,自己的同学、弟兄有一个受气或者被欺负,非要争个高下,出出这口窝囊气。如魏征征等人故意伤害案。魏征征在本村集会上碰到一个同学,便将自己曾在学校受过该同学欺负的事告诉了本村同行的四个小伙伴。其中一个人不由分说,上前就是两耳光,其他人也上前对这一同学拳打脚踢,致该同学倒在地上,腹部疼痛难忍,后送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为脾脏破裂,手术将脾脏摘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因魏征征等人均是不满十六周岁和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审理期间,魏征征及其他参与殴打该同学的法定代理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后,均被法院判处缓刑。
(三)酗酒闹事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习惯也在发生变化,每逢过年过节,或是亲朋相聚,总要割肉买菜,摆席待客,或是下馆子,或是坐地摊,弄几个菜,喝几盅酒。酒过三巡,遇到不顺心的事,看见到不顺眼的人,总要慷慨两句,出言不逊。时常出现棍棒击打头颅、捅刀子的情况。如皇甫丙卫等人故意伤害案,皇甫丙卫与朋友在一家饭店吃饭喝酒时,因劝酒发生争执将酒倒在桌上,被人拦开。当被害人齐某离开饭店后。皇甫丙卫伙同其朋友骑摩托车追上被害人,对被害人齐某拳打脚踢,并用砖块、石头等物扔砸被害人头部,致被害人身体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齐某右眼部损伤致眼睑皮肤裂伤、下泪小管裂伤、球结膜裂伤、视神经损伤,目前右眼盲。损伤程度构成重伤。经法院审理,判处皇甫丙卫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除此之外,还有因讨债、市场争霸等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这里不一一列举。
二、造成故意伤害犯罪的原因
故意伤害案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审理故意伤害犯罪案件,以下原因对故意伤害犯罪的形成至关重要。
(一)公民意识方面。全国普法教育已进入“五五”阶段,公民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观念已深入人心。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旧的传统观念和小农思想的影响,人们的居住条件还没有彻底改善,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温饱和住房问题没有解决,为争宅基使用权而打架斗殴的现象时常发生;其二,在农村和城镇,由于家族、派性思想的影响,仍然存在着气大讹气小、人多讹人少的现象;其三,心理素质差,不能正确对待生活中发生的事情,讲话不文明,遇事爱激动,说脏话刺激对方,也是引发打架斗殴,造成故意伤害案件的原因之一。
(二)学校教育方面。学校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在学校教育方面,往往注重文化课的教育和辅导,有些学校片面地追求升学率,忽视政治思想教育和学生心理素质教育,有的学生学习跟不上,教师不去正确引导,经常打架,存在着故意伤害犯罪的隐患。有些学校对学生中发生的摩擦、争执不管不问,使一些势力弱的学生在受气后不服,借助社会青年参与打架,致一方或者双方受到有不同程度的伤害。
(三)社会管理方面。有的村街治安、民调组织机构不够健全;有的有名无实,工作不够主动,对群众纠纷处于萌芽状态时,不管不问或敷衍了事,久而久之,矛盾激化,极可能引发治安事件和故意伤害案件。有的饮食门店附近没有厕所,有的人酒足饭饱后随地大小便,引起附近居民不满,出面干涉时发生吵架,甚至打架斗殴,持械伤害,等等。
三、防治故意伤害犯罪的对策
预防故意伤害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故意伤害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采取各种措施,避免打架斗殴、故意伤害案件的发生,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一)强化公民的法制意识,教育每个公民学法、懂法,遵守城市公民规范行为,遵守村规民约,推广文明用语。家庭、邻里、亲友之间发生语言争执或者产生纠纷,要互谅互让,必要时可依靠基层组织解决。各级基层组织和治安、民调干部要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观念,对社区、街道群众中发生的纠纷和矛盾要及时解决和调处,控制事态的发展,防止矛盾激化。家庭方面,家长要注意及时发现子女生活中的反常现象,关心子女心理健康,及时有效地进行心理矫正,防止子女为了眼前的利益,做出超越法律的举动。
(二)学校要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就现行教育体制而言,学生从小学到初中,学校无不偏重于教育,以升学率、文化课学习成绩评价其教学质量,高中教育也是如此,以高校录取多少评价学校。这些已成为多年来要解决而始终未解决大问题。学校强化素质教育,要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去激发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和进取精神,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同时要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以德治教,教育学生热爱集体,勤奋学习,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老爱幼,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建立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公安机关要加强治安管理,所辖派出所管理的治安巡逻队在巡逻过程中,要有效地制止酗酒闹事行为。发现酗酒闹事行为的人,应予以制止。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所应设立醒酒室,对因酗酒闹事不听劝阻的可以强制到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所予以醒酒,待酗酒闹事的人清醒后予以解除。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农村集会的治安巡逻,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的庙会、物资交流大会治安案件和故意伤害案件的发生。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工作,是减少治安案件和故意伤害案件发生的有效途径。
(四)建议国家制定酒商业管理制度,对酒的广告宣传要附加警示或者提示性语言、文字,在酒的商标和包装上要明确写上一般常人的酒精摄入量,提示“饮酒过量有害健康”或者直接提示饮酒过量会引发的病症等。警示饮酒的人限量饮酒,既防止了饮酒过量对人身体造成的危害,也可以防止因饮酒发生的治安事件和故意伤害案件。
(五)对在经济流通领域中出现的经济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各级组织要正确引导群众通过民间调解化解矛盾和纠纷,调解无效时,及时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人民法院在审理债权债务纠纷过程中,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纠纷,促进当事人之间和解。
全民动员,积极防治,齐抓共管,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将纠纷和矛盾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有效防止故意伤害案件发生,努力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