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法院“3.15”前夕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服务
作者:程贵忠 发布时间:2015-03-13 09:55:40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商场、企业、养殖场等场所,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宣传活动,并现场为消费者进行法律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群众依法消费、合法消费、放心消费。
图为3月12日法官在一养牛场奶站进行法律宣传
河南省博爱县法院 程贵忠 闫琳琳 摄
责任编辑:博爱法院
文章出处:博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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