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农村一中年男子在饭后洗碗时,因母亲唠叨他浪费水,便用擀面杖将其打死,8月24日,博爱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现年48岁的陈某平时好吃懒做,因家里贫困一直找不到媳妇,这么大了还和父母住在村委会院内的地下室里,经常和母亲发生口角并殴打母亲,由于陈某患有精神病,母亲也就忍一忍、让一让过去了,没有放在心里。今年2月13日7时许,陈某在自己家吃过饭洗碗时,因母亲认为其浪费水,便唠叨他几句,陈某恼羞成怒,便手持自家的擀面杖对其母亲的背部、臀部等部位进行长时间殴打,导致其母亲当即死亡。经法医鉴定,陈某的母亲系用钝器(棍棒类)多次打击造成皮下出血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经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陈某作案时患器质性精神障碍,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对其母亲的唠叨产生不满后,故意伤害其母亲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陈某作案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在审理期间,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本案发生在亲情之间,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