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一起涉及50头黄牛的执行案件,在焦作两级法院执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执结并全部交付给申请人。案件执行过程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检察机关人员全程见证了执行。
2015年4月至5月间,焦作市高新区苏家作乡的刘全旺、闫德勇分别与焦作市金茂源养殖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买卖协议,随后,刘全旺将黄牛35头作价29万元、闫德勇将黄牛20头作价20.30万元卖给焦作市金茂源养殖有限公司,该公司除付刘金旺5万元牛款外,其余款项未再偿付。
2015年8月5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思同因涉嫌诈骗案由博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经博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在博爱县看守所。和思同被逮捕后该公司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公司原存栏370多头牛,现存栏270多头牛,兽医离职,牛已被多次哄抢,其养殖场也被部分集资户围堵。
2015年9月14日,刘全旺、闫德勇分别将焦作市金茂源养殖有限公司诉至博爱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分别达成返还黄牛30头、20头的协议。2015年10月12日,刘全旺、闫德勇向博爱县法院申请执行。并多次扬言若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得以保护,将采取上访、缠访、到法院静坐等过激行为。
博爱县法院对此案件高度重视,院党组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法院进行汇报,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执行方案,成立案件执行指挥部,下设九个执行协作小组。决定于2015年10月29日14时30分进行强制执行。经焦作中院统筹安排,由焦作中院组织两级法院75名执行干警和部分法警共同参与活动,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检察机关人员全程见证执行。2015年10月29日13时左右,距执行活动开始还有一个多小时,当事人打来电话,称有部分不明身份的人员再次将养殖场大门用车堵住,企图抢牛。执行指挥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临时调整执行方案,调集清障车,确保执行活动顺利实施。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用扩音喇叭向不明身份人员喊话,告知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移走堵门车辆,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妨害执行行为的责任。参与围堵大门的人员摄于法律威严,主动将堵门车辆移走,执行干警进入执行现场,按照预案开始强制执行。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执行,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