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博爱县人民法院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一次特别的信访案件社会评议会,来自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干部、律师代表、信访部门、政法委及十多名省、市电视、报纸、新媒体的朋友参加了此次评议会。
信访人秦某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出狱后,秦某对法院认定其犯盗窃罪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其有法定从轻情节,法院没有依法从轻处罚,原审量刑过重。在评议会上提出如下理由:1、自己是胁从犯,不应是主犯;2、委托他人给公安机关打电话投案,有自首情节;3、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应属立功。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评议,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评议会的各界人士对秦某提出的申诉理由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致认为秦某的申诉理由没有证据支持,其主张不能成立,并纷纷劝说信访人相信法律,相信法院作出的判决,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把时间浪费在信访的路上。最后,参加评议会的各界人士在评议笔录结果上签字,建议信访人息诉罢访。在此次社会评议会上,记者媒体朋友详细记录了整个评议会的过程,并给予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