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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A28版社会版:建伪基站,发广告短信 29万多条——博爱县一男子被判3年半

  发布时间:2016-05-18 11:11:13


    今年28岁的胡某居住在博爱县县城,曾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5月21日被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09年6月1日刑满释放。2014年12月18日,胡某在郑州购买一台伪基站设备,并驾车在博爱县城及周边使用伪基站设备发送博爱往返郑州拼车车队的广告短信。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焦作无线电管理局检测,该伪基站设备能在935.2MHz~959.8MHz频段内发射信号。经焦作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检查,该伪基站发送短信共计297517条,在其笔记本电脑中提取到手机IMSI有219584个。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对该伪基站中提取的电子数据进行分析,该伪基站阻断有效手机用户219584个,发送每条短信导致移动手机用户通信中断8-12秒。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购买伪基站设备并群发广告短信,阻断移动通讯信号,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法院审理期间,胡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博爱法院    

文章出处:博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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