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界沟法庭来到辖区农村一个菜市场,及时调解了一起蔬菜运输纠纷案件,菜农和运输户皆大欢喜,继续着各自的买卖和生意。
家住当地的蔺某长年从事蔬菜运输业务,专门给蔬菜批发搞运输。7月18日上午,蔺某到法庭风风火火要求立案,称菜农刘某扣押其车辆,并且要求刘某赔偿运输迟延后可能造成的损失,因为其运输车辆已经装了将近一半的南瓜,准备送往石家庄某大型超市。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如果按正常的立案、开庭程序,很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于是法庭干警当即和原告来到事发地。
经了解得知,双方是因半月前的一次运输生意而产生的经济纠纷,因蔺某将刘某托运的蔬菜送到目的地后,蔺某未将货主给付的菜款完全给付刘某,于是刘某发现蔺某的车后便将车扣留,要求其给付菜款。蔺某表示愿意给刘某剩下的850元菜款,但还需要过几天,刘某不同意便将车扣留。经法官们耐心调解,蔺某答应三天内给钱,并在法官的见证下写了保证,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