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在日常审理案件过程中,采用电话预约、现场接待、下乡回访等方式,搭建交流平台,与群众沟通和交流,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全力提供法律服务,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和公信力。
博爱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立案、信访、民事、执行等窗口单位设立咨询台,全方位为群众解答方方面面的涉法问题。但由于法律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各方面,他们对一些法律条文难已明白,一味地认为法院判的不公,甚至出现盲目上访上诉,使法院耗费物力财力来应对这方面的情况。为此,该法院在各基层法庭和办案单位建立法律咨询联络小组,为群众提供不同法律方面的咨询。家住该县金城乡金城村50岁的程某,其女儿同本村一青年订婚一年多后,开始结婚。男方先后按当地风俗给女方彩礼3万余元。但就在准备举行婚礼的前几天,男方突然因故提出退婚,让女方措手不及。后男方向女方索要彩礼,遭到女方的拒绝。按当地风俗习惯,如果男方提出退婚,女方不返还彩礼,男方无奈向法院诉讼讨要彩礼,后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决女方退还男方彩礼2万余元。接到判决书后,女方的父亲当天就到法庭找到法官询问。法官先向程某倒上一杯水,然后心平气和地找出有法律条文进行了详细的解释,经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解答,程某心服口服地走出法庭,表示愿意按判决书的数额退还彩礼。
博爱法院为群众搭建交流平台,不仅让群众打官司输的明白,赢的也明白,为群众服判息诉做好释法工作,减少了群众对法院的误解,提高了法官的形象。今年以来,该法院通过交流平台同260余名群众进行沟通和交流,无一人上诉和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