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了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真的是想尽了各种办法。特别是一些被执行人在没有财产可执行的情况下,又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怎么办?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针对被执行人花样百出地躲避执行,采取一切措施坚决将案件执行到底,不能让判决书成为法律“白条”,还社会于公道。8月25日,该法院经过网上拍卖,将一名“老赖”的手机号顺利拍卖,评估价6万元的手机号被拍卖了20万元,案件得以结案。
2008年1月10日,家住县城40多岁的窦某,因生意需要向梁某借款50000元,约定期限一年,月利率1.5%。因窦某没有及时还钱,2016年1月14日,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窦某偿还借款及利息。2016年6月3日,本院作出(2016)豫0822民初13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窦某还款。判决生效后,窦某未履行义务,梁某于2016年10月9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窦某下落不明,找不到人,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无法执行。在此后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查明被执行人窦某名下有手机卡一张,号码为1***8988888,法院随即依法
查封被执行人窦某名下手机号码1***8988888。经过评估,该手机号价值6万元。8月25日,该手机号码在淘宝网司法拍卖,以20万元的最高价成交,案件得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