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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藏匿房产不还债 博爱法院远赴广东将其查封

  发布时间:2017-09-11 16:42:14


    一些“老赖”为躲避 ,法院执行使出浑身解数,花招耍尽,不是将财产提前转移给丈夫妻子就是给儿子女儿,要不就弄个假离婚,净身出户,财产一点不要,或者将房产过户他人,日后再转给自己。反正“老赖”们就这样住着豪宅、开着豪车,不管是国家的钱还是私人的债,就两个字,不还!家住河南省博爱县县城的张某,官司不断,欠着别人的钱不还,还偷偷在广东省某城市购买一处房产,可不知去年法院就已经盯上,并且办理了财产保全及冻结手续,但张某依然将房产转移他人,可是其枉费心机,房产不能过户,法律不容漠视。

   2016年5月15日,张某夫妻向李某借款5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借款后,李某多次讨要,张某夫妻拒不还钱,李某将张某夫妻诉讼到法院,法院于2016年8月13日判决张某夫妻应于判决书生效后10内偿还李某的50万元借款,但张某夫妻没有履行法律义务,李某申请法院执行。在执行期间,执行干警查询到张某在广东某城市购买一套房产,随即进行财产保全,履行了法律手续并予以查封。但张某无视法律规定,仍然将房产转移他人,可房产无法过户,法院得知这一情况后,9月6日执行干警远赴广东某城市,经过和物业部门联系和协调,将张某的一处价值一百余万元的房产现场查封,为案件顺利执行打下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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