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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法院获全省系列涉农维权工作先进集体、院长张红卫被评为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7-12-27 17:15:47



    12月22日,在以“向农民工致敬”为主题的全省法院为农民工讨薪总结大会上,博爱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工作先进集体”,院长张红卫被评为“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工作先进个人”,并作为全省164个基层法院唯一的一名院长上台作典型发言和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为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2017年以来,博爱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普遍赞誉,收到良好的效果。为使此项工作深入推进,该法院成立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全力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活动。院长做为第一责任人深入一线、亲历亲为、带领广大法官深入建筑工地、企业、厂矿等农民工集中的聚集场所,集中开展与讨薪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普及法律常识,创造条件让农民工学法懂法,为农民工进行维权。

   为10位农民工代表发放了490余万元执行款

    1月5日下午,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进行通报,并现场举行了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仪式,为10位农民工代表发放了490余万元执行款。发布会还邀请了焦作日报、博爱电视台、博爱报社、博爱发布等新闻媒体现场采访。

     在全省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中,博爱法院积极组织,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周密的活动方案。为确保此项活动扎实开展,博爱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专门为农民工诉讼的绿色通道,成立了专门的农民工服务中心,并组织精兵强将组成专门合议庭办理此类案件,确保涉农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博爱法院共审结农民工工资案件380余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达490余万元,使农民工流汗不流泪,依法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博爱法院快速审理,快速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受到社会一致好评,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为100余名农民工讨薪133.6万元

   “感谢法院办案神速,为我们农民工讨回了血汗钱……”11月24日,博爱县人民法院的院内喜气洋洋,该院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执行款发放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这里举行。当天,王小留、王占辛等100余名农民工,在法院的帮助下领到了共计133.6万元的血汗钱。

    王占辛是这批农民工的代表。据他介绍,2014年8月,他与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的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承包劳务合同,约定将博爱县月山镇一新型社区两栋楼工程的主体部分交由王占辛施工。 可是工程结束后,工程款却迟迟未付给王占辛。“我是漯河市临颍县人,当时我带着我们县里47个农民工来这里干工程,没想到工程干完了一分钱也没拿到。”王占辛说,从工程完工到2016年年底,他从临颍县往博爱县跑了无数次,有时候为了堵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在博爱县一住就是十几天。

    后来,眼瞅着要钱无望,他在2016年年底,一纸诉状将这家建设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博爱县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王占辛工程款及利息共计28万元。由于公司不履行判决内容,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经过法院执行干警几个月的辛苦追讨,最终将这28万元执结。

    “‘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民工利益’这是我送给法院的锦旗。感谢他们为我们讨回公道,讨回了血汗钱。今年,我们这些农民工可以过个好年了!”王占辛笑着说。

    据悉,今年11月15日,全市法院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以来,博爱法院深入厂矿、企业、建筑工地与农民工进行面对面的法律宣传,并建立绿色立案审理通道,对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截至11月22日,该院共受理该类案件277件,审结277件,涉案人数达300人,审案标的155万元。

   冒着高温为293名农民工讨回来210万元

    冒着高温,顶着酷署,5天时间横跨三省五地,行程数千公里,7月29日,当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为293名农民工讨回来210万元血汗钱时,那些在等待消息的农民工纷纷用微信和电话对法院和执行干警表示感谢,甚至有几个农村汉子哽咽着说:“我们以为钱要不回来了,真的谢谢您们了,谢谢!”

    2015年期间,家住焦作地区的原继成、孙高杰等8人与江西龙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该公司在博爱县阳光丽景苑承建商品房工程中的部分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签订后,原继成、孙高杰等8人按合同要求和约定,组织技术员和近300名农民工加班加点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原继成、孙高杰等8人与江西龙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该工程处的负责人分别进行了结算,该负责人分别向8人出具了结算证明,并承诺定期付清工程款。后经8人多次催要,该公司迟迟不予支付结算款,导致该8人所领施工人员共计293名农民工的工资不能兑付。2016年,原继成、孙高杰等8人在讨要工资无望的情况下,以该公司拖欠工程款不付为由,分别将该公司向博爱县法院进行立案。

    法院立案时,得知该8起案件的特性后,立案庭法官及时向院领导进行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并要求对8起案件缓交部分案件诉讼费。随后,案件进入“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审理程序,实行快审,快结。很快,博爱法院分别对8起案件作出了判决,判决江西龙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立即支付8人工程款及退还保证金。判决送达该公司后,该公司以案件一审判决认定有误为理由,就8个案件分别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6月2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8起案件分别作出该公司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博爱法院审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书生效后,8名原告分别于2017年6月中旬向博爱县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8起案件立案执行转入执行局程序后,博爱县法院高度重视,随及成了临时专案执行小组,院长任组长,进行专项执行。由于该8起案件牵扯到293名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专案组人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给被执行人江西龙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出了限期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令。在此同时,执行干警对该公司的全国银行开设帐户资金进行网络布控查询。通知逾期后,该公司没有履行法律义务。经专案小组加班加点、紧张有序的网络布控查询后,发现该公司在河南郑州某银行、湖北武汉某银行、江西上饶鄱阳某银行等银行分别开设有帐户,并发现帐户上有资金存款。专案组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该公司几个帐户应履行部分资金存款进行了网络查控冻结。

    7月22日,连续几天高温天气,专案组立即兵分两路前往该公司开设帐户银行的三省五地,对该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资金存款进行了强制扣划。2017年7月27日,扣划资金分别由各银行转入法院执行款专户,8起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2017年,博爱县法院受理涉农维权案件356件,审结342件,涉案标的额1541余万元,执结334件,执结标的额1210余万元。召开4次农民工维权活动新闻发布会和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在下步工作中,博爱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一锤接着一锤钉、一项接着一项干,坚决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落到实处,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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