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头贴贴在村委会,让那些欠钱的老赖丢丢人,赶紧把钱还了,法院这样宣传好!”5月17日,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在清化街道办事处一个村子里进行执行宣传时,一个老汉在村委会看“老赖”大头贴时对围观的群众说道。
在当前“百日攻坚执行活动”工作中,博爱县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宣传方式和宣传效果,提升法律威慑力,让“老赖”无处藏身。家住该县农村现年52岁的李某在村里开了一家超市,2012年春节期间,因为需要进货向村里的张某借款5.5万元,并且答应过完年就还钱。借钱时李某给张某打了一张借条,期限1个月。年后到还钱的时间了,张某找李某要钱,李某说暂时没有钱,让张某再等等。看在本村人的面子上,张某说再等一个月。但又过了一个月后张某去要钱时,李某去外地打工了,电话也打不通。两个月后,张某将李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归还张某的5.5万元欠款,但李某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李某长期外出打工不回家,案件一拖就是几年。在当前法院进行执行宣传期间,法院将李某的大头贴张贴在了其村委会和李某家的大门前,李某的妻子看到后感觉太丢人,当天下午去亲戚家取了5.5万元送到了法院,案件顺利执行。
在“百日攻坚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博爱县法院先后深入全县街道、车站、商场、农村等进行广泛的执行宣传,受宣传群众达1.3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执行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