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怕失信影响孩子高考录取 父亲忙还债

  发布时间:2018-08-08 11:30:02


    在当前执行战役过程中,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将诚信体系建设贯穿在整个执行工作中,充分利用完善的法律平台进行广泛法律宣传,让被执行人明白如果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后所要面临和承担的经济、家庭、道德、社会等方面的严重后果。同时,博爱县法院在保持执行威慑力的同时,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做一个诚信体系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日前,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来到法院,为了孩子能顺利被高校录取,主动的交纳了执行款,案件顺利解决。

    2014年4月2日1时25分许,家住农村40多岁的李某驾驶一辆货车在郑常路许良段行驶时,与一辆轿车相撞,致轿车驾驶员当场死亡。后经通事故责任认定,死亡者属酒后无证驾驶,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2017年7月7日,经法院审理,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判决李某赔偿死亡者除预付款2万元外,再赔偿死亡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25168.10元。法院判决后,李某外出常年给人开车不回家。

    7月2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李某电话沟通,讲明利害关系,但被执行人一直置若罔闻,以各种理由躲避执行。而后,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并冻结其四张银行卡,使其出行受到了极大地限制。此时,李某的孩子今年参加高考,成绩也不错,他听人说如果法院再将其列入失信人黑名单,可能影响被高校录取的情况。李某在徘徊几天后,主动的来到法院,见到了承办他案件的执行干警,但他仍然声称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执行干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阐述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并告知他如果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孩子以后的前途命运或许会发生改变,作为父亲应该有所担当。李某听到自己不履行义务会给孩子带来这么严重后果,一言不发坐在那里,随后表示自己不能拖孩子后腿,当场通过朋友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并说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这么多年终于如愿以偿,如果因为自己把孩子前程耽误了会后悔一辈子,说啥也不当这“老赖”!

责任编辑:王茜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