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2日上午,县松林小学法制副校长,博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在胜来到县松林小学,在学生们升国旗仪式之际,为同学上了一堂简短而精彩的法律教育课,受到师生们的热烈欢迎。
李庭长在法制课上讲道:
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小学生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针对如何避免小学生的伤害,李庭长给同学们提出几点建议:
一、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三、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路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李庭长从学生学习、生活、社会、家庭等方面对全校学生进行了法治教育,就一些法律小常识和同学们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分享,博得了师生们的阵阵掌声。最后李庭长祝愿同学们学业有成,当好共产主义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