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2月4日早上8点10分,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全体干警在庄严的气氛中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向宪法宣誓,用坚强的决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为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进步牢牢坚守在法治第一线。
党组书记、院长张红卫在宣誓仪式后表示: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这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宪法宣誓制度的实际行动,也是对全体干警一次新的教育、新的洗礼,是一次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的再学习、再教育。
设立“国家宪法日”,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责任更加重大,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宣誓仪式上,全体干警面对国旗庄严宣誓,作出了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庄严承诺,表达了公正司法、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坚强决心。
作为法院一名干警,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我们一定要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真正将誓词内化于心、外践于形。
让我们牢记这个光荣的时刻,牢记作出的庄严承诺,牢记肩负的使命和责任,让宪法永驻心中,让法治成为信仰,为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宣誓仪式结束后,博爱法院又组织法官上街进行宪法日宣传,现场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和提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