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为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11月22日上午,博爱县法院邀请博爱新开源、燕京啤酒、海华公司等16家民营企业举办“博爱县人民法院护航经济发展民营企业家恳谈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学锋,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红卫,县政法委副书记王振江,16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出席会议,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法院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小正主持。
恳谈会上,副院长张有清向企业家们就法院在审判、执行和护航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下一阶段如何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打算进行了通报。
副院长李纯裕宣读《博爱县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实施方案》,着重从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依法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等七个方面解读了文件精神。
在宽松祥和的氛围中,民营企业家们纷纷发言,畅所欲言,他们对这次会议予以高度评价,并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围绕企业的发展现状和法律需求进行深入探讨。企业代表分别说明了各自目前的发展状况,重点围绕企业内部管理、劳动用工、对外交易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展开交流。他们一致肯定了法院为维护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所做出的积极努力。同时,民营企业家代表也就如何规范企业维权、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加强法制宣传和法企沟通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并希望与法院建立起长效交流沟通机制。
张红卫院长表示,将认真梳理、研究企业家对法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逐一落实、落细,不断延伸和拓展服务渠道,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下一步,法院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服务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依法保护。凡属法律不禁止的,或者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法院都给予认可;凡属违法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的,坚决依法予以制裁,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二是能动保护。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三是平等保护。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对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对中小企业要跟对大企业一样,不偏不倚,一视同仁。四是全面保护。不仅要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不仅要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实体上的权益,也要保护程序上的权利;不仅要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正当利益和产权债权。五是实质保护。加强对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对于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破坏企业家信誉的依法处理。六是及时保护。在审理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案件时,尽可能减轻当事人的负担,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建构良好的法治环境。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学锋指出,今天的会议是法院开展护航经济发展、开展让人民群众更满意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 此次恳谈会,增进了法院同各企业的沟通了解,搭建了公正司法与依法治企互相促进的平台,为更好地预防和积极稳妥地化解企业各类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今后还要继续定期不定期的举办这样的活动。
孙学锋书记强调,企业经济的发展支撑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当前,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一定要遵循新时代高质量这个理念。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发展,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法院要在服务企业、尤其是服务民营企业过程中,积极引导企业尊重市场,加强风险控制与防范,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要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公平公正,依法审判。要持续开展“执行风暴”、“凌晨执行”、“春雷行动”、“带着微博去执行”、“夏季雷霆”等集中会战行动,最大限度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效果,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家营造一个安心、安全、安定的发展环境,要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点点滴滴小事做起,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满意。
孙学锋书记要求,要加强法企共建工作,企业需要创新创业,法院工作也需创新,要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发布风险提示、汇编案例等方式,创新服务企业举措,实实在在地为企业提供规避风险、完善经营等各类意见建议,达到全面提高企业依法治理管理水平,防范涉法风险。法企之间要互通情况,加强联系,要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堵塞经营漏洞。企业管理者要学法与用法并重,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要更好搭建起法院和企业的沟通桥梁,扩大座谈会范围,丰富探讨内容,建立起与企业沟通的快捷机制与绿色通道,及时将审执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及时反馈给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同时希望企业管理者及其职工继续关心、理解、支持、监督法院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服务辖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