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博爱法院:因排水两家生怨恨 情法并用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9-09-05 16:55:49



  住在一起谁不想做个好邻居,但生活中你来我往难免发生矛盾。8月30日,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经过一天的调解和劝说后,顺利的解决了一起因盖房排水产生的矛盾,双方相互谅解,并表示以后还是好邻居。
  申请人赵某、陈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系同村邻居,2016年,双方家庭因盖房、排水产生矛盾,多次经村委、派出所调解,均未得到解决。2018年7月19日,法院做出了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被告陈某某须将其自建房屋东山墙上安装的所有下水管道予以拆除,排水设计绕过双方的南北通道,将下水管道安装在其房屋北墙上,并将南北通道按高低走向水泥硬化,以达到对原告房屋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之目的。
  判决生效后,陈某某未履行,赵某、陈某依法申请执行。立执行案后,法院向陈某某下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由于执行标的系行为,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拟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被执行人得知自己的案件法院拟将移送公安机关后,赶忙来法院要求解决此事。随即,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就相邻纠纷进行调解,经过一天时间,对双方反复做工作,当事人从原先相互对立逐渐转变态度,心平气和表示相互谅解,均同意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被执行人陈某某立即履行了判决内容,将下水管道进行了改造,将南北通道进行了处理,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责任编辑:博爱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