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申请人送锦旗表示感谢
两个被执行人贷款不还,法院将担保人某公司的账户冻结。由于某公司是一个正常生产的企业,经常对外招标项目,账户被冻结,如果再被上黑名单的话,企业将寸步难行,于是,某公司赶快联系贷款人,商量还款的事情。近日,某公司及贷款人一起来到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将案件圆满解决,贷款顺利执行。
申请执行人博爱县融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芦某、宁某、焦作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法院于7月10日立案执行,7月12日,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于当日冻结被执行人焦作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存款80余万元。在这起案件中,借款人系芦某、宁某,焦作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只是担保人。执行期间,执行干警了解到,焦作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是一个正常生产的企业,经常对外招标项目,如果账户被冻结,再被上黑名单的话,企业的诚信度一定受到影响,尤其是进行招标会无法进行。为避免企业受到影响,焦作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主动和另外两个被执行人芦某、宁某一起找到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解决此事。
9月28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经执行干警调解,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焦作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在三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48万余元,余款之后每月还款十万元;利息由被执行人芦某、宁某负责分期偿还,案件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