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案件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责任,被执行人理应配合法院执行,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可现实中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一些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执行时已经出现违法行为,可他们甚至对执行干警威胁、辱骂,严重妨碍法院执行案件,法院必须给予坚决惩罚。近日,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时,被执行人家属胡搅蛮缠,威胁辱骂执行干警,法院随即对和某、赵某各自罚款500元,案件顺利执行。
原告赵某与被告赵某某因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法院于今年3月6日做出判决,判决被告赵某某须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某计医疗费3195元、交通费216元,合计3411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申请人到法院立案要求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的妻子及姑姑来的法院参与处理执行案件。执行期间,两个人在执行局办公室大吵大闹,并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威胁、辱骂,严重影响了法院办公秩序。随即,执行干警警告两个人已经违法,会被惩罚的。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妻子及姑姑各自罚款500元。在迫于法院执行压力下,并将执行款一并履行,案件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