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法不容 拘留7天终服软 作者:程贵忠 闫自强 发布时间:2019-11-27 10:54:01
打有借条不还钱,法院判决了还不履行,“老懒”实在太任性但法律无情,在被法院拘留一个星期后,被执行人王某终于服软。近日,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顺利执行,案件得以彻底解决。
2010年9月1日,被告王某向原告庞某借款40000元,原告现金交付,王某向原告出具借据,载明“今借到现金肆万元正,王某”;2010年10月4日,王某、苏某向原告借款10000元,原告现金交付,二人共同出具借据,载明“今借到现金壹万元正,王某、苏某”。经法院审理后,9月3日,法院做出了判决:被告王某、苏某应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原告庞某借款10000元,并从2019年7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支付利息;被告王某应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原告庞某借款40000元,并从2019年7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支付利息。
判决书生效后,王某、苏某没有履行法律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执行案后,依法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在执行干警向王某送达法律文书后,王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依法拘留。王某被法院拘留一个星期后,其家人赶紧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先给付1万元,以后每月给付2000元,直至全部履行结束,案件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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